【懷孕飲食/生冷食物風險】不能吃生冷食物是長輩們常常提醒孕媽媽的懷孕禁忌之一,從營養的角度而言,到底不能吃生冷食物是否有根有據呢?事實上,主因是生冷食物可能存在細菌和寄生蟲的風險,可能對孕婦和胎兒的健康造成威脅。
生冷食物風險|食物中毒
生冷食物,即是生或未煮熟的食物,這些未經過高溫加熱的食物,可存在危害人體健康的微生物,如細菌、病毒和寄生蟲,例如沙門氏菌、大腸桿菌等,是高風險食物。可能引發食物中毒,常見病徵包括嘔吐、腹瀉、腹痛和發燒,對孕婦和胎兒的健康產生負面影響。
生冷食物風險|李斯特菌
冷凍的即食食物,例如含有凍食肉類的三文治、軟雪糕和預先切開的水果,李斯特菌污染這類食物的風險較高。因為李斯特菌通常存在於自然環境,特別是泥土、植物、動物飼料和人類及動物糞便,而它的繁殖的條件在零至 45 度。受感染的孕婦會把李斯特菌經血液和胎盤傳給胎兒,可能導致流產、死胎、圍產期敗血病和初生嬰兒腦膜炎,是十分危險及嚴重的病症。
生冷食物風險|消化不良
除此之外,由於孕婦腸胃功能較一般人較差,生冷食物也可能導致消化不良或消化道不適,如腸胃不適、脹氣等,或造成腸胃炎。嚴重可能導致體內水分及電解質失衡。
徹底煮熟食物及個人衛生要做好
選擇經過煮熱或烹調的食物,可以破壞掉潛在的細菌和寄生蟲,確保食物的安全性。大多致病菌在攝氏4度至60度可以滋生及繁殖,但細菌的繁殖速度在攝氏 4 度以下及攝氏 60 度以上會減慢,甚至停止。
烹煮生肉時,肉的中心部分須在攝氏 75 度烹煮至少 30 秒或以其他有效的時間與溫度組合來烹煮,如在攝氏 65 度烹煮 10 分鐘或攝氏 70 度烹煮 2 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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